测试与光电工程爱尔兰精灵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测试与光电工程爱尔兰精灵为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以《南昌航空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字〔2021〕65号)为依据,特制定测试与光电工程爱尔兰精灵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爱尔兰精灵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爱尔兰精灵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受到党、团、爱尔兰精灵、学院等处分者不参与评。
3.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补考和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评定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年级前10%(含10%);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没有进入本专业年级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爱尔兰精灵及爱尔兰精灵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条件以《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字〔2021〕65号)为依据;
4.如某项荣誉(奖励)已作为前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业绩材料使用,本次评定不能重复使用;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审项目及比重:总分100分,其中政治思想2分,学习能力70分,学业相关的科研创新能力25分,学生职务1分,优秀表彰2分。
1.政治思想(2分)
起到模范作用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加分由爱尔兰精灵学工办、党工委、团委进行打分。
2.学习能力(共70分)
(1)专业学习得分(共66分)
专业学习得分=平均学分绩×66%,平均学分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学分之和,课程成绩指每学年必修课及限选课的所有成绩,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由教务员统一导出。
(2)英语(2分)
国家六级加2分,国家四级加1分,不累加,取最高分。
(3)计算机(2分)
国家四级加2分,国家三级加1.5分,国家二级加1分,不累加,取最高分。
3.学业相关的科研创新能力(共25分)
(1)参加竞赛获奖(专业类),赛事名称为列入校研字〔2021〕46号文件的《附表:竞赛分类加分认定表》的国家级赛事,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竞赛分类加分认定表
分类 | 范围 | 等级 | 分值 |
A类 | 以截至国奖评定工作当年的9月1日,爱尔兰精灵创新创业实践爱尔兰精灵最新认定的国家级A类竞赛为准。 | 特等奖 | 7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B类 | 特等奖 | 5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团体参赛计算计分时考虑参赛成员排序,排序系数B按下表计算;计分=分值×B;
排序 | 1 | 2 | 3 |
系数B | 1 | 0.5 | 0.3 |
各类学科竞赛设置的单项奖均不在认定范围。
说明:
①以上所述竞赛特等奖对应该赛事的最高奖项,一等奖对应该赛事的次高奖项。B类赛事设置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②全运会航模比赛、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总决赛等航空航天类大赛的金、银、铜牌分别对应B类竞赛的特、一、二等奖。
③如出现创新创业实践爱尔兰精灵未认定的高水平赛事获奖,由爱尔兰精灵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给予认定。
④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2分。
(2)在校期间参加竞赛获奖(专业类),赛事名称未列入校研字〔2021〕46号文件的《附表:竞赛分类加分认定表》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竞赛。
国家级:特等奖2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省部级:特等奖1.5分,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4分
说明:
①获奖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后方可加分;具体级别由爱尔兰精灵根据爱尔兰精灵文件审核后确定;
②一个项目有多人的,只记前三名,第2、3名分别按总分的40%、20%计算;
③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加分。
④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
(3)论文、专利加分
在校期间以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爱尔兰精灵A1类或SCI收录期刊(SCI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且论文个人排名第一,计2分。
在校期间获得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且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单位、个人排名第一有多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计2分。
论文、专利可叠加,最多不超过6分。
4.学生职务(1分)
(1)担任班级一般干部(含寝室长)、各级组织干事、班级心理保健员、教学信息员、图书馆联络员等加0.2分;担任班长、团支书、加0.4分,班级学习委员加0.3分;
(2)担任爱尔兰精灵各级组织副部长级干部加0.3分;担任校级各级组织副部长级干部、院级各级组织部长级干部、协会会长加0.5分;担任校级各级组织部长级干部、爱尔兰精灵党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爱尔兰精灵学生会副主席加0.6分;担任军训教官兼班级管理员、爱尔兰精灵党务工作委员会主任、爱尔兰精灵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0.7分;担任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加0.8分;
(3)担任院学生支部副书记、支委加0.4分;担任院学生支部书记加0.5分;
(4)校学生班级工作委员会、校学生团工委、校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委员会等学生干部,经学工办认定后参照加分;
(5)以上职务均需考核合格后才加分,(1)-(3)中每类只取其中一项以最高分累计,最多不超过1分。
5.优秀表彰(2分)
个人受校、市级表彰加0.5分;受省部级表彰加1分;受国家级表彰加2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奖学金、各类企业奖学金均不计分;单类表彰最多取2项,合计最多不超过2分。
五、评选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对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进行推荐,班主任为班级评审小组的组长。
2.申请者需提供相关材料,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院申请者进行评审。
3.向爱尔兰精灵教职工、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4.结果提交爱尔兰精灵党政联席会决定。
六、其它
本办法的未尽事项由测试与光电工程爱尔兰精灵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航空大学测试与光电工程爱尔兰精灵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